广东江门新会区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建设项目—睦洲镇乡村振兴示范性走廊基础配套建设项目(不含水利)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会区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建设项目—睦洲镇乡村振兴示范性走廊基础配套建设项目项目已由江门市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新发改〔2022〕33号,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202-440705-04-01-610732 ,招标人为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区财政统筹安排等多渠道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规模:本项目的基础配套建设包括:睦洲镇宣传长廊建设工程、南安村河道岸线整治及配套建设工程、东向村县道 X533 示范带升级改造工程、重点片区农田管护房改造工程、马崇康桥下两侧公园改造工程、南镇村安全里民宅外立面及公共环境整治工程、石板沙岸线及核心区主巷道环境整治工程、睦洲镇圩长安街沿街商铺外立面改造及停车场建设工程和新中公路交通标识工程。所有道路均采用城市支路设计标准,排水管径最大为DN300。主要建设内容有:道路、排水、园建绿化、交通标识等。
2.2项目概算总投资: 4359.9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3745.89万元。
2.3工期: 420个日历天(含设计工期 60 个日历天,施工工期 360 个日历天;设计工期需配合工程施工进度)。
2.4招标范围:
(1)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现场指导、施工配合、现场服务等相关服务)。
(2)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内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相关报建报批配合以及一切相关配套工程等工作)、竣工图编制、保修期及缺陷责任期等。
2.5招标内容: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2.6建设地点: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
2.7工程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设计准则和相关规范要求,满足招标人的功能需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的审查。
(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两类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以下条件其中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市政行业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和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执行。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同时担任,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或市政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