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 2023-01-06】
新干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城上灌庄水厂新建分层取水塔、输水隧洞及输水管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干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城上灌庄水厂新建分层取水塔、输水隧洞及输水管工程已由干发改审字【2021】1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干县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和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新干县境内;
2.2 招标规模:本次施工招标金额约2142.91万元;
2.3 计划工期: 27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 2月4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0月31日;
2.4 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
2.5 招标内容:招标文件约定及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检验与评定质量合格等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由于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拟投入的建造师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但是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