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市石马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EPC+O一河一策实施方案2公开询价公告
1采购招标条件
东莞市石马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EPC+O (项目名称)已由 东莞市发展与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44039220181212001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东莞市石马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部。本项目土建工程及工程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招标条件,现进行采购招标。
由招标人指定的承包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2项目概况
本项目涉及凤岗、塘厦、清溪、樟木头、常平、谢岗、桥头7镇,流域面积601 km2。工程涵盖水环境治理工程(包括源头雨污分流工程、次支管网完善工程、新建合流制溢流调蓄池工程、支涌整治工程和生态补水工程)、水安全保障工程、一河两岸景观提升工程(包括生态景观和滨水景观)和流域一体化管控平台四个方面措施。
本项目施工总工期约60个月(2019年1月~2023年12月),水环境治理工程计划2020年3月底完工,水安全保障工程计划2023年12底完工。本次招标各包件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总投资约121.56亿元,建安工程费约106.85亿元。
3采购招标范围
根据本项目特点,本次采购招标一河一策实施方案1、一河一策实施方案2、电力迁改安全评价、管钱迁改防洪影响评价、咨询服务、主干管防洪影响评价6个包件。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组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等应能满足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