郸城县生活垃圾处理场三期工程雨污分流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郸城县生活垃圾处理场三期工程雨污分流项目,经郸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郸发改投资【2022】52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郸城县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郸城县生活垃圾处理场院内 2.2项目投资:本次招标约979.97万元。 2.3建设规模内容: 场区垃圾堆体整形、雨水导排系统、渗沥液导排系统、导气系统、临时覆盖系统、压固及锚固系统、截洪沟、防飞网、道路硬化、围墙、垃圾坝硬化及场区绿化。 2.4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5工 期:6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 2个标段 1标段:本项目的施工 2标段:本项目施工及保修期间的监理服务 2.7质量:合格。 2.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9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1标段: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只能就本招标项目上述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 3.5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 4. 招标文件的支付与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陆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不需携带原件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投标人应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2办理CA数字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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