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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9 数据编号: 3362669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四川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蒸汽发生器热工水力分析程序改进(第二次)采购公告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蒸汽发生器热工水力分析程序改进(第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蒸汽发生器热工水力分析程序改进(第二次)
1.2 采购单位: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1.3 采购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1)蒸汽发生器三维热工水力分析程序改进;
2)蒸汽发生器一维热工水力分析程序改进。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选1家供应商。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蒸汽发生器热工水力分析程序改进,详见《蒸汽发生器热工水力分析程序改进技术规格书》。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6个月。
2.3 服务地点:乙方办公地点或甲方指定地点(需在甲方现场办公约4个月)。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以及《蒸汽发生器热工水力分析程序改进》技术规格书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法人要求:响应人必须是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2)资质要求:无。
(3)财务要求:响应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近3年无连续亏损。响应人为企业单位的提供2019年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2019年以后成立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上述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特殊原因无法提供以上材料的,可不提供)。
(4)业绩要求:响应人应提供1份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或正在承担的与两相流热工水力程序开发相关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应能体现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主要工作内容等,以证明响应人具备完成本项采购的技术能力。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均不予认可。
(5)其他要求:
1)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2)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等违法行为,严格遵守国家及采购方相关保密管理规定,谈判参与单位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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