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耿马县孟定镇生活垃圾焚烧厂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耿马县孟定镇生活垃圾焚烧厂特许经营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耿马县孟定镇生活垃圾焚烧厂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已经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十七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依据《实施方案》本项目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孟定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现对本项目特许经营权限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耿马县孟定镇生活垃圾焚烧厂特许经营项目
2.项目总投资: 19761.47万元(具体金额以有关部门审批的初步设计文件概算为准,最终经审计决算)
3.资金来源:社会资本方自主融资
4.项目概况:
(1)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处理能力为200t/d的生活垃圾焚烧厂1座,设计协同处理厨余垃圾、医疗垃圾、渗滤液浓液、市政污泥、污水厂污泥等垃圾并配建相应设施;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
(2)项目二期工程
在原址上增加处理能力为100t/d的生活垃圾焚烧生产线(实际处理规模以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并配建相应厂房及辅助生产设施。
5.采购需求:中标单位负责本项目投融资、建设及运营管理,合作期满无偿完备移交项目设施。
6.项目实施地点: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孟定镇
7.特许经营期限:30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29年。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同投标单位之间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同一控股关系下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投标人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合法有效的财务报表,投标人新成立的,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如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单位应具有相应管理经验、专业能力。
(5)信誉要求:
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②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中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③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