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浜镇2023年-2024年区管河道养护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浜镇2023年-2024年区管河道养护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1月30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M-00-20230108-1004
项目名称: 新浜镇2023年-2024年区管河道养护项目
预算编号: 1723-6390060070
预算金额(元): 11354145元(国库资金:11354145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11354145.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 新浜镇2023年-2024年区管河道养护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1354145.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新浜镇2023年-2024年区管河道养护项目,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松江区河湖长效管理养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松水〔2022〕174号)相关要求,对镇域内区管河道进行日常的管理养护,包括水域保洁、河湖管理范围内绿化养护、陆域保洁、防汛通道维护以及相关应急措施等。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后2年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监狱企业等的政策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执行财库(2017)141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其他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及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以下三项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其中一项资质要求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