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剑阁县2023年小型水库安全运行项目比选公告
剑阁县2023年小型水库安全运行项目剑阁县2023年小型水库安全运行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剑发改发〔2022〕28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剑阁县水利水电事务中心
2.2 建设地点: 剑阁县下寺镇、普安镇等29个乡镇
2.3 项目规模: 规划实施91座小型水库大坝、溢洪道、放水设施及附属设施维修整治,19座小型水库增设水雨情测报设施,21座小
(二)型水库增设安全监测设施。
2.4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10月
2.5 项目总投资: 719.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和自筹资金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696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1 个(0-10 水利工程类 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10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1、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 人),具有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代理业人员方章,项目负责人个人业绩需为水利工程类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