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西安至重庆高速铁路安康至重庆段广安段三电及管线迁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招标文件
西安至重庆高速铁路安康至重庆段广安段三电及管线迁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补充通知第1号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潜在投标人所提出的疑问和需澄清的问题,现将西安至重庆高速铁路安康至重庆段广安段三电及管线迁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补充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1.2业绩要求中的“投标人近年( 2017年 12 月 1 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应同时具有以下两项业绩:①单项合同金额在2亿元及以上的350km/h高速铁路“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联合体业绩不予采信。);②350km/h高速铁路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修改为“投标人近年( 2017年 12 月 1 日以来)应同时具有以下两项业绩:①单项合同金额在2亿元及以上的350km/h高速铁路“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承认联合体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②350km/h高速铁路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及批复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编列内容“ 有 ,具体要求:2017年 12 月1 日 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修改为“有 ,具体要求:2017年 12 月1 日以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4“正在实施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修改为“3.5.4“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
(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类似项目业绩评分标准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