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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10 数据编号: 3367202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吉林中国电建水电六局吉林省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工程长春干线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询比价公告
询比价编号: POWERCHINA-0106-230002
一、     询比价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轨道工程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询比价的方式采购商品混凝土一批,本次采购的使用人是吉林省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工程长春干线项目部,本次采购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询比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

吉林省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工程长春干线项目位于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伊丹镇境内。长春干线项目新增调流阀工程包括:原PCCP管道改造为钢管、新建输水钢管、调节阀室1座、检修阀井1座,水击泄放阀2台、镇墩6座、出水建筑物1处,其中新建钢管分为输水管道和泄压溢流管,输水管道管径DN1400,双排布置,总长212m。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报价人为制造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达到200万人民币(含本数)及以上。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具有专业技术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1.2报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达到5万人民币(含本数)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企业须满足1.1条生产企业资格条件的要求,应具有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1.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4具有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2、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货物生产能力、供应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在近三年内类似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附合同扫描件),业绩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生合同纠纷。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生产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报价,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4、报价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5、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需求一览表

1、计划交货时间:2023年1月20日前,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分批组织进场,报价人应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阶段性分批组织进场。
2、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吉林引松供水工程长春干线项目部施工现场(吉林省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新兴乡后贡屯施工营地)。
3、采购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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