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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10 数据编号: 3367878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江苏扬州市长江防洪能力提升堤防加固二期工程(开发区段)监理Ⅴ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扬州市长江防洪能力提升堤防加固二期工程(开发区段)已经(扬水基〔2019〕98号)批复,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招标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处及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为江苏省工程勘测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现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投标工作。目前工程投资计划已落实,各项招标手续齐全,现对监理Ⅴ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监理单位,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为全面提升江港堤防防御洪潮能力,彻底解决堤防及沿线建筑物安全隐患,提升管理水平,迫切需要对扬州市长江堤防及沿线建筑物进行除险加固。扬州市长江防洪能力提升堤防加固工程总体共加固堤防123.5km(含堤身隐患段处理,迎水侧新建、翻砌或接长护坡,堤后填塘固基等内容),除险加固沿线建筑物120座、新建4座,完善全线堤顶道路、界牌界桩、巡查便道等管理设施。在现有工程的基础上,通过堤防堤身加固、堤坡防护、隐患处理,沿线建筑物拆建、加固处理,完善防汛交通、管理设施等措施,使长江江港堤防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归江河道堤防达到50-100年一遇,管理按2级堤防标准达标,同时结合涵闸拆建,提高部分区域抽排标准到20年一遇。
根据《防洪标准》、《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等相关规范规定及本工程保护对象的重要性,本工程工程等别为Ⅱ等,堤防级别为2级,建筑物级别与江堤级别相同,为2级,根据《水利水电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303-2017),京杭运河侧施工围堰级别为4级,内河侧施工围堰级别为4 级。
2.2招标内容
二期工程共分7个标段,其中施工I标至Ⅵ标已完成招投标。本次招标范围为扬州市长江防洪能力提升堤防加固二期工程(开发区段)施工Ⅶ标,合同编号为YZJD-2-KFQ-S07。本公告招标内容为施工Ⅶ标范围内的堤防和建筑物的施工、金属和电气设备的采购及安装,以及缺陷责任期维护(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Ⅶ标(合同编号YZJD-2-KFQ-S07)主要工程建设内容为:
京杭运河港堤防加固长度1.84Km:京杭运河东堤(JHDK4+050-JHDK4+880),工长0.83km、京杭运河西堤(JHXK4+850-JHXK5+860)工长1.01km;马桥村涵拆除复堤、拆建钱湾村闸站、拆建施桥村闸站、拆建张巷排涝站工程。
 
工程建安投资(含水保环保专项)约3485.49万元。
本次监理标为1个标段,监理Ⅴ标(合同编号:YZJD-2-KFQ-J05),对应施工Ⅶ标(合同编号:YZJD-2-KFQ-S07)进行施工监理及缺陷责任期服务。
2.3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2.4监理服务期:
本项目监理服务期为施工工期和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为一年,房建、园林绿化等从其行业约定。
计划工期:本工程计划2023年2月15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令为准),2023年6月30日前具备水下验收条件,2023年12月16日前具备完工验收条件,计划工期为305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持有水利行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3.3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提供承诺书)。
3.4投标单位信用等级不低于扬州市水利局最新评定的D级(信用等级相关规定见:扬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2021年度扬州市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及人员履约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公告,若上一个年度无扬州市信用等级的,参考其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初次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登记的投标单位,其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为B级)。
3.5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1月16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登录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登录→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 踏勘现场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招标人负责提供相关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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