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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10 数据编号: 3368751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湖南宁乡市花明楼镇等15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乡市花明楼镇等15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宁乡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宁发改审立[2022]8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乡市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宁乡市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烨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宁乡市花明楼镇等15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宁乡市花明楼镇、大成桥镇、回龙铺镇、流沙河镇、青山桥镇、沙田乡、巷子口镇等15个乡镇。
2.3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最高投标限价为14749363.07元。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长沙市宁乡市花明楼镇等15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施工;一个标段;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湖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地方标准 DB/T876.1~ 7-2014)系列标准,验收合格。
2.6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其他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或“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A)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3 ■(B)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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