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广德市郎川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Ⅲ标段工程招标公告
特别提示:我市正在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集中整治,对招标投标、履约阶段发现的围标、串标、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详见《关于印发<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宣公管〔2022〕46号)。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广德市郎川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Ⅲ标段工程,项目编号:GDS-GC-GK-2023001 ,已由广德市水利局以广水〔2022〕16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德市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投标文件须为电子文件,采用不见面开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广德市郎川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Ⅲ标段工程
2.2项目编号:GDS-GC-GK-2023001
2.3批文名称及文号:广水〔2022〕166号
2.4资金来源:债券资金
2.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项目招标内容、范围、规模:约6.452km长的堤防及配套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7项目性质:新建工程
2.8计划工期:400日历天
2.9建设地点:广德市桃州镇、卢村乡境内
2.10项目招标控制价(或合同估算价):5500万元
2.11其他: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水利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工程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
3.2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宣公管函〔2021〕46号为准):
3.2.1 近两年内(自开标之日向前追溯)未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3.2.2 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不含本数),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2.3 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本数)到20分(不含本数),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2.4 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本数)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 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使集中处罚权的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3.2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