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市振华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升级改造项目(EPC)八至十二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衡水市振华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升级改造项目已由衡水市行政审批局以衡行审投资管理(2022)71号批准建设,由衡水市行政审批局以衡行投资管理【2022】70号核准招标。建设单位为衡水市排水管理中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筹措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 衡水市振华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升级改造项目(EPC)建设地点:衡水市市区。建设内容及规模:
(1)衡水市主城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
①前进街西侧(万德福南-胜利路)拉管255米,胜利路北侧(由西至东过前进街及胡堂排干)拉管204米。胜利路南侧(由西至东过前进街及胡堂排干)拉管294米。新建Φ1100混凝土模块式检查井6座,1800x1200混凝土模块式检查井2座。
②中心北大街污水主管线改造(大庆路-裕华路),在原污水管线上方重建DN600污水管道1618米,新建Φ1100混凝土模块式检查井28座,封堵原管道及检查井。
(2)衡水市区主干街道污水管网清淤共计152.226公里。
(3)衡水市区主干街道污水检查井维护:老旧污水检查井维修742座,改造检查井2118座。
(4)衡水市区胡堂排干暗涵升级改造:胡堂排干暗涵升级改造(前进街一报社街),拆除现有暗涵,新建3x3.5米钢筋混凝土方涵,单孔,全长3190米(不含过路桥梁段及2007年鸿泰东都重建段)。在重建暗涵左侧新铺设D1000混凝土污水管道3266米,右侧铺设D800混凝土污水管道2930米。新建模块式污水检查井 99 座。
(5)排水管网建设市政设施恢复:恢复原衡水市雨污分流工程破坏的市区主干道便道及路面,面积52.13万平方米,其中路面修复13.04万平方米,人行道整修39.09万平方米,路缘石安装7.93万延米。计划工期:八标段:2023年6月底前完工;
九至十二标段:2024年6月底前完工。
招标范围:八标段:北外环(前进街到榕花街)进行路面修复,工程量130382㎡。九标段:(1)新华路(问津街到庆丰街)的便道及路缘石进行恢复,便道恢复67555㎡,路缘石长度约7650延米。(2)永兴路(宝云街到滏阳河)的便道及路缘石进行恢复,便道恢复43350㎡,路缘石长度约9820延米。十标段:(1)育才街(大庆路到北环路)的便道及路缘石进行恢复,便道恢复18380.5㎡,路缘石长度约3518延米。(2)红旗大街(站前路到河阳路)的便道及路缘石进行恢复,便道恢复18000㎡,路缘石长度约4000延米。(3)北外环(前进大街到清泉街)的便道及路缘石进行恢复,便道恢复21192㎡,路缘石长度约19704延米。(4)中华街(大庆路到北环路)的便道及路缘石进行恢复,便道恢复22277.8㎡,路缘石长度约4096延米。(5)中心街(大庆路到裕华路)的便道及路缘石进行恢复,便道恢复9906㎡,路缘石长度约3302延米。十一标段:大庆路(问津街到前进大街)的便道及路缘石进行恢复,便道恢复94031.5㎡,路缘石长度约9692延米。十二标段:(1)胜利路(问津街到宝云街)的便道及路缘石进行恢复,便道恢复58426㎡,路缘石长度约9766延米。(2)人民路(昌明大街到电厂)的便道及路缘石进行恢复,便道恢复17553㎡,路缘石长度约3400延米。(3)河阳路(河北路)(红旗大街到育才街)的便道及路缘石进行恢复,便道恢复20192㎡,路缘石长度约4390延米。各标段范围内的设计(不含初步设计及概算)及施工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需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八至十二标段设计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八、九标段施工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十至十二标段施工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为准)。
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