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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11 数据编号: 3371089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广东广州茂名国家高新区化工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乙烯南片区原料及公用工程管廊项目勘察和初步设计公告




茂名国家高新区化工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乙烯南片区原料及公用工程管廊项目勘察和初步设计 公告简要 项目名称:茂名国家高新区化工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乙烯南片区原料及公用工程管廊项目勘察和初步设计 项目编号:JG2023-0092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茂名市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1月11日 0时0分~2023年1月16日 17时30分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保证金金额(万元):1.4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73.2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投标人须具备
(1)和
(2)资质:
(1)设计资质: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或②的设计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业储运)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2)勘察资质: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或②的勘察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证书;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2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石油化工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不接受其投标。
3.4广东省外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显示正常登记。
3.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设计单位,牵头人负责投标文件的签署递交、撤回、修改、澄清、说明、补正,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及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及协调工作。
(2)联合体投标时,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需明确和承诺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并代表联合体各成员承担项目在各环节的分工、责权、连带责任。
(3)已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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