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关于遴选乐东黎族自治县江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的公告
乐东黎族自治县水务局
关于遴选乐东黎族自治县江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的公告
为做好乐东黎族自治县江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根据《乐东黎族自治县水务局水务领域项目公开遴选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乐水务字〔2021〕5号),我局决定公开遴选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特发布此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乐东黎族自治县江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2.项目内容: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近期2020~2025年:
0.2万m3/d,远期2026~2030年:扩建至1.0万m3/d,江北片区
污水主干管8500m,管径范围为DN300~DN500;一体化预制污水
提升泵站一座,规模为近期0.2万m3/d,泵站筒体直径3.0m;
项目总投资为5318.80万元。
3.建设地点:乐东县江北片区。
4.资金来源:政府财政资金。
二、报名资格条件
1.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一证一照)的新证复印件;
2.提供近两年类似项目业绩及相应证明材料;
3.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双方签名(需要详细注明委托人、被委托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授权权限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近三年没有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受到相关管理部门处罚;
5.需提供2022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和2022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