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长治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长治市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VOCs)自动监测站委托运维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治市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VOCs)自动监测站委托运维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治市保宁门西街309号世纪城第一幢商业12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YBZB-20230109
项目名称:长治市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VOCs)自动监测站委托运维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2.3152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共分为一包,根据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2年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通知》(晋环函〔2022〕255号)要求,我单位需委托具有VOCs自动监测站丰富运维经验的第三方机构,运维我市VOCs自动监测站点,保障各监测设备与总站数据平台联网,达到数据实时传输、设备稳定运行目的,并按照参照《国家光化学监测网自动监测数据审核技术指南(2021版)(试行)》(总站气字〔2021〕583号)和国家、省相关要求,开展数据审核工作,及时报送VOCs自动监测数据,完成分析编制各种数据报告和质控报告等工作,具体报价范围以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要求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人与采购人合同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