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ZS12023003-1
项目名称:2023年石台县横渡镇、大演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单位:石台县农业农村局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3年石台县横渡镇、大演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池农函[2023]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石台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人为石台县农业农村局,本次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中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石台县横渡镇、大演乡境内。
2.2 建设规模:建设地点位于横渡镇河西村、横渡村、兰关村、琏溪村及鸿陵村等5个行政村和大演乡剡溪村、新联村、永福村及新唐村等4个行政村。横渡镇项目区东邻
七都镇,东南与祁门县安凌乡、黄山市黟县柯村乡交界,西连
大演乡,北靠
仁里镇,西距石台县城11千米;大演乡项目区位于县城东南7公里。西北靠仁里,东北连七都,东南与祁门县安凌接壤,西南邻仙寓。治理面积共3500亩,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招标图纸。
2.3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 。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
2.6 质量标准:合格 。
2.7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人民币)柒佰伍拾玖万叁仟叁佰柒拾捌元伍角叁分(7593378.53元),其中含暂列金200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二 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有效期满的,必须延续注册合格),持有水利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开工时拟任建造师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管理岗位(须提供2022年6月1日以来本单位社保任意连续3个月的缴纳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