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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11 数据编号: 3374224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湖北通山县富水库区南岸水厂(二期)下泉村、磻溪村饮水工程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通山县富水库区南岸水厂(二期)下泉村、磻溪村饮水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通山县长途客运站西站出口斜对面美天批发超市三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FH-CG2022-037
2、采购计划备案号:HBFH-CG2022-037
3、项目名称:通山县富水库区南岸水厂(二期)下泉村、磻溪村饮水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299.068654(万元)
6、最高限价:299.068654(万元)
7、采购需求:
下泉村、蟠溪村沿线布置饮用水管、砌筑阀门井,新建泵房及购置设备等
8、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等政策。
(2)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提高至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中对应的3%-5%、1%-2%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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