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新城片区栋梁半岛绿色水系项目方案设计公告
新城片区栋梁半岛绿色水系项目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城片区栋梁半岛绿色水系项目,项目业主为重庆港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江北区新港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江北区港城工业园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栋梁半岛位于唐桂新城以北,为渝长高速、港城西路、海尔路、渝怀铁路围合区域,规划面积为2.6平方千米。栋梁半岛内有栋梁河水系约5.9公里,桥溪河水系约2.4公里,栋梁河支沟约0.9公里,合计约9.2公里,交汇于长江。设计总面积约1810亩,其中两侧公园绿地及防护绿地面积约790亩,河道及河道保护线面积约1020亩。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270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方案设计费约267.65万元
2.4 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方案设计(含估算)及相关服务,协助招标人及时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交付的成果必须满足国家及重庆市相应现行规范及标准,并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交付的成果必须签署(章)齐全,图文清楚,图面清晰,完整齐全。
2.5 设计服务期限: 90 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 2 家;
(3)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且中标后不得变更。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