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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16 数据编号: 3384039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2022年度宿迁市宿城区屠园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政补助)节余资金工程2022年度宿迁市宿城区屠园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政补助)节余资金工程二标段(张稿片)招标公告

2022年度宿迁市宿城区屠园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政补助)节余资金工程二标段(张稿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7239001002      
                                           
1. 招标条件
宿迁市宿城区屠园镇人民政府的2022年度宿迁市宿城区屠园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政补助)节余资金工程已经宿农复[2022]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补助,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2年度宿迁市宿城区屠园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政补助)节余资金工程二标段(张稿片)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宿城区屠园镇。
2.2工程规模:项目涉及屠园镇要道村、大王村、张稿村、陈海村,总面积约2.38万亩,其中耕地面积1.55万亩。
2.3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合格,符合《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专业工程从其行业规定。
2.5付款方式:施工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款的 10%(支付预付款同时承包人须向招标人提供同比例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保证担保),工程量完成 50%付至已完成工程价款的 8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 80%;工程通过区级验收付至合同价的 85%;工程审计后且通过市级竣工验收后付至审定价的 97%;余款在质保期满2年后一次性付清。其中农民工工资执行《关于印发〈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苏建建管【2016】707 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领域接月足额支付工资的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98 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 724 号)及其他相关管理规定(如有)。
2.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2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本次招标工程分为两个标段:
二标段:2022年度宿迁市宿城区屠园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政补助)节余资金工程二标段(要道片),招标控制价为4239320.08元,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二标段:2022年度宿迁市宿城区屠园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政补助)节余资金工程二标段(张稿片),招标控制价为2384417.17元,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2个标段投标,但每个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只能在1个标段上中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主要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即使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招标文件审查等有关事项管理的指导意见》而可以投标的规定);
3.1.3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项目负责人B类、专职安全员C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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