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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16 数据编号: 3385444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广东鹤山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城乡应急水厂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山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城乡应急水厂工程已由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鹤发改资[2021]140号、鹤发改资〔2022〕132号、鹤发改资〔2022〕169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110-440784-04-01-422089,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鹤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除申请专项债券资金支持外,其余在政府性基金中安排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规模:新建一座建设规模为3000m3/d的应急水厂,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11亩,建筑面积约436.6m2。建设内容包括:
(1)净水处理:机械絮凝斜板沉淀池、普通快滤池(与反冲洗间合建)、清水池(规模为5000m3)各1座;
(2)污泥处理:回用水池(排水池及排泥池)、加药及加氯间各1座;
(3)一栋两层高综合楼及厂区挡墙。
项目概算总投资:3437.4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449.85万元(包含土建工程1442.44万元,设备购置731.48万元,安装工程275.93万元)、联合试运转费用7.31万元。
总工期(招标工期):371日历天。
招标范围:
(1)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
(2)竣工图编制;
(3)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基坑工程,综合池土建工程,排泥池及回用水池土建工程,综合楼,厂区挡土墙工程,厂区管线工程,厂区平面布置,厂区道路、围墙、草坪绿化及填方等);
(4)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池工艺设备、排泥池及回用水池工艺设备、加药系统工艺设备、厂区管线设备、电气设备、自动化控制及仪表设备)、设备安装工程(电源设备及工艺预埋件等);
(5)应急水厂联合试运转;
(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招标内容: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建设地点:址山镇址云路与深岑高速的交叉处。
工程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设计准则和相关规范要求,满足招标人的功能需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的审查。
(2)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鹤山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城乡应急水厂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二级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经理)。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两类资质:
(一)设计资质: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④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
(二)施工资质: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项目经理(注: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的资格要求: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二级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经理)。
施工经理(注: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的资格要求: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二级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经理)。
拟委派本工程项目经理、施工经理可为同一人。
设计经理(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方提供)的资格要求:具备给水排水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采购经理(注:联合体投标的由任意一方提供均可)的资格要求:具备给水排水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3.2 本次招标鹤山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城乡应急水厂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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