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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16 数据编号: 3386798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如皋市东陈镇徐湾社区河道景观、特色庭院打造(乡村振兴)工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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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东陈镇徐湾社区河道景观、特色庭院打造(乡村振兴)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市东陈镇徐湾社区河道景观、特色庭院打造(乡村振兴)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如皋市东陈镇徐湾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村集体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
2.1.2建设规模:庄园河景观、特色庭院工程,进村口往东至小区南河道北侧打造健身跑道,亲水平台、观景台;河道景观提升,进村口绿化打造等,具体情况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具体情况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约59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庄园河景观、特色庭院工程,进村口往东至小区南河道北侧打造健身跑道,亲水平台、观景台;河道景观提升,进村口绿化打造等,具体情况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贰 级以上(含)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 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 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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