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东部新区空港新城1号、12号、简州新城再生水厂及配套干管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比选公告
成都东部新区空港新城1号、12号、简州新城再生水厂
及配套干管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1.1 本项目比选人为成都东部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意向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
1.2 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比选项目,比选组织形式为自行比选。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工程规模:新建空港新城1号再生水厂(全地下式,土建规模1.5万m3/d,设备安装规模1.0万m3/d),配套建设9.6km,2×DN600尾水压力管道;空港新城12号再生水厂(全地下式,土建规模2万m3/d),配套建设620m,DN800尾水管道,D800-1000进厂管300m;简州再生水厂(全地下式,土建规模4.5万m3/d,设备安装规模2.25万m3/d),配套建设11.8km,DN800-DN1500污水干管。项目采用“多级AO+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滤池”工艺,出水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要求标准的较严值,比选范围: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及比选人的要求对比选人委托的本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提供咨询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 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比选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内容止。
2.3 服务地点:成都东部新区。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