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改性磷石膏基质用于宣威市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及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场地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调查报告编制技术服务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改性磷石膏基质用于宣威市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及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场地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调查报告编制技术服务经主管部门批准,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勘察服务单位。邀请潜在合格单位进行密封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
1.工程概况:
按照《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381 号)中对于工业副产石膏的利用“继续推广磷石膏在生产水泥和新型建筑材料等领域的利用,在确保环境安全的前提下,探索磷石膏在土壤改良、井下充填、路基材料等领域的应用”指导意见和生态环境部《关于磷石膏无害化后用于矿坑生态修复项目有关事宜的复函》(环办环评函〔2022〕273 号)鼓励地方因地制宜制定磷石膏无害化处理方案,拓展多领域、多途径、多方式资源化利用。结合宣威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的需要,公司利用无害化处理后的磷石膏作生态修复填充料,既可实现磷石膏的资源化利用,又可解决矿山生态恢复所需充填料。经宣宣威市人民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同意,云南云天化云峰化工有限公司对宣威市周边历史遗留矿山进行踏勘分析和筛选,初步筛查可修复矿坑7个,生态修复面积1070.91亩,可回填改性磷石膏为719.6186万吨,恢复后新增林地115.7692亩,耕地955.1408亩,为确保下一步工作顺利推进,严格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修复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单个矿坑进行设计、地勘、水文地质调查、环评、水土保持方案)履行法定程序,符合国家及本省现行的相关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规定,现对拟选定的七个矿山进行场地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调查相关工作。
2. 招标文件编号: C53A01123001009
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