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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17 数据编号: 3389192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吉林辽源市河滨净水厂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源市河滨净水厂改造工程已由辽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辽发改审批【2022】13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与招标人均为辽源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辽源市河滨净水厂改造工程设计
2.2项目概况:总新建建筑物建筑面积2170㎡;改造建筑物建筑面积为13415.26㎡。更换及新增主要设备1183套,更换及新增阀门159个,更换及新增仪表88套。新增1座3万m3/d反应沉淀间,新增1座废水回收池;拆除空压机房,拆除鼓风机房,拆除回收泵房。对综合楼、热交换站(警卫室、热交换站)、吸水井、送水泵房、取水泵房、排水泵房、加氯间、净水间(1号反应沉淀间、过滤间、综合机房)、稳压井(稳压井、投药间及药库)、2号一体化车间进行改造。对加药间、1号反应沉淀间进行加固。更换主要工艺设备、电控箱、更换检测仪表,更换自控设备、更换管路,增加监控设施,增加热力设备,维修门窗,改造屋面、维修内外墙面,维修外保温,维修室内地面,修复厂区路面等,改造后净水厂总供水规模为8万m3/d。
2.3项目编号:LYHJZB2023-011606-JS
2.4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设计变更等各阶段设计服务。
2.5项目地点:辽源市辽河大路4719号,原河滨净水厂院内。
2.6设计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行业设计规范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水专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给水专业)资格。
3.3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相关证明材料及聘用合同。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入吉企业: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投标文件中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截图信息并加盖公章。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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