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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17 数据编号: 3390371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湖北远安县城东物流园配套工业污水管网建设项目(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远安县城东物流园配套工业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已由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远发改审批[2022]81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标段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远安县城东物流园配套工业污水管网建设项目(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
2.2标段编号:YAGJS0459-202301-01
2.3工程概况:远安县城东物流园配套工业污水管网建设项目一标段为新建污水管网,工业污水收集后经简家河至双利大沟,接入已建工业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工业污水厂处理。管道长度大约2500m,污水管拟采用DN400、DN500 HDPE增强缠绕结构壁管(B型)或螺旋焊接钢管。
2.3建设地点:远安县鸣凤镇双泉村。
2.4计划工期:总工期1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90日历天),施工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5招标范围:远安县城东物流园配套工业污水管网建设项目一标段总承包范围内的全过程所有任务,包括设计、施工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其中:
(1)设计招标范围:设计内容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所有工程范围内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优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提供施工过程中的驻场服务、配合专业分包进行设计、方案优化和设计变更;配合项目施工及竣工验收等。
(2)施工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项目全部建设内容以及竣工后缺陷修复等,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实施范围。具体的建设内容,最终的设计和施工范围以招标人确认的为准。
2.6质量目标:工程设计质量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设计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满足发包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施工图及相关技术文件能够充分表达规划设计的内容,突出设计理念,清晰的表达设计实录,准确把握招标人的期望目标;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7安全生产要求:市政工程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 275-2018)合格标准,并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备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2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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