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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17 数据编号: 3390853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浙江宁波铁塔2023年江北水利高位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宁波铁塔2023年江北水利高位监控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宁波铁塔2023年江北水利高位监控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ITCC-ZJ23ZT0202004】
1.2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3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采购江北水利高位监控设备采购前端2个3200万合智能红外定焦八目拼接网络摄像机。预算金额不含税66902.65元,税率13%,含税75600元。
1.4 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人数量为1名,成交份额100%。
1.5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不含税总价66902.65元,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同采购项目概况
2.2★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到货。
2.3供货地点:【浙江宁波】(比选人指定地点)。
2.4合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
2.5保修期: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
(1)在询价公告发出前30日(发出当日不计)至应答截止日(含)期间,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应答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应答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应答人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说明:应答人和制造商为不同法人实体的视为代理参选。但制造商为全资子公司,参选人为其母公司的视为制造商参选;制造商为母公司,参选人为其全资子公司且仅参选人一家子公司参与了本项目参选的,也视为制造商参选。
(1)应答人须是网络摄像机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制造商参选,提供相关承诺函(承诺网络摄像机产品为参选人制造);如为代理商参选,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代理授权书。
(2)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仅能委托一家代理商参选同一采购包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否则均将被否决;
(3)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包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否则均将被否决。
3.6应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3.7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列为中国铁塔【全国】或【宁波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9)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浙江分公司】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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