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宁强县生活垃圾热解气化项目一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强县生活垃圾热解气化项目一期设备采购已由宁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节能【2022】89号文件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宁强县汉水羌山生态修复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 宁强县汉水羌山生态修复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华审金建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宁强县生活垃圾热解气化项目一期设备采购处理生活垃圾60吨/天,餐厨垃圾10吨/天;
2.2 项目地点:宁强县舒家坝镇宝珠观村;
2.3 项目投资总额:748287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估算价 32917800.00 元);
2.4 本标段名称:宁强县生活垃圾热解气化项目一期设备采购标段。标段编号:E6107263541s5bmmejm9001;标段类型:货物 ;
2.5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为宁强县生活垃圾热解气化项目一期设备采购,处理生活垃圾60吨/天,餐厨垃圾10吨/天;包括完成宁强县生活垃圾热解气化项目一期设备采购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提供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前已缴存的连续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