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盐县人民医院迁建工程(暂名)地埋式污水处理项目招标公告
海盐县人民医院迁建工程(暂名)地埋式污水处理项目招标公告招标项目编号:a3304240590003172001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盐县人民医院迁建工程(暂名)已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盐发改投【2020】13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盐县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地埋式污水处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位于海盐县武原街道,东至滨海大道,南至建丰路,西至空地,北至乐园路。
2.2 建设规模:建设用地209.17亩,按1200床规模,建筑面积20.85万平方米,同步建设相关配
套设施,项目概算总投资147349.17万元;本次招标项目污水站的设计规模为1000m3/d。
2.3 本次最高投标限价:257万元。
2.4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进场条件后,10个月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及试运
行,具体以配合施工现场进度为准。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包含本项目污水处理站,感染楼污水预消毒系统设备,污水处理自控系统及相关电脑设备等的图纸深化设计、供货、安装、调试和试运行、验收开通、技术服务及培训、售后维修服务以及与工程总承包的协调、配合工作等。(以招标文件提供的技术要求和采购清单为准。)
2.6 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环保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如使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的规定。
(3)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完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150万元及以上的医疗或医药污水处理项目业绩的。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完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
(4)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详见本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17日9时00分至2023年2月10日9时00分,请各投标人登陆“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盐)(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yma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招标图纸等相关资料。
5. 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5.1 现场踏勘时间:/;地点:/。
5.2 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
6. 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保证金为伍万元,具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 2 月 10 日9时00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不接受投标人直接送达投标文件,全部采用邮寄方式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