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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18 数据编号: 3392470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黑龙江服务哈尔滨市阿城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首期50处生态修复治理工程项目投资主体选定-招标公告

公告 哈尔滨市阿城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首期50处生态修复治理工程项目投资主体选定-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30096FW00020006)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哈尔滨市阿城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首期50处生态修复治理工程项目投资主体选定(招标项目编号:ZZ30096FW00020006),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中标单位自筹(风险自负),招标人为哈尔滨阿城区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首期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共计50处废弃矿山,其中21处采取自然恢复为主结合少量人工治理措施,主要措施包括危岩清理、矿区周边植被恢复等,该部分总治理面积约为615246.4m2(923.79亩);29处矿山采取工程治理措施,治理总面积约2126101.55m2(3192.35亩),主要措施包括拆除建(构)筑物工程、削坡减荷工程、土地平整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植被恢复工程,后续光伏项目、植物工厂项目的投资建设。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项目业绩: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投资业绩(由集团公司或母公司参与投标的企业其投资设立的具备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子公司的业绩可视为集团公司或母公司的业绩)。
3.3 投资能力要求:①投标人2021年末总资产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以经审计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为准);②投标人202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以经审计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为准);③银行贷款承诺或授信大于等于本项目投资额的80%,或者投标人提供大于等于本项目投资额的80%的资金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投标期间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 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开标当天)无行贿犯罪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母子公司),并遵守以下规定:
(1)必须有《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招标文件的购买、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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