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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18 数据编号: 3392544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福建漳州龙海区紫泥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龙海区北溪引水灌区(龙海片)续建配套节水改造三期工程—乌礁倒虹吸管工程(乌礁引水主干渠改造提升工程)补充通知

龙海区紫泥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龙海区北溪引水灌区(龙海片)续建配套节水改造三期工程--乌礁倒虹吸管工程(乌礁引水主干渠改造提升工程)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修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11.5 承包人工期延误
(1) 逾期竣工违约金: ①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100000元/天。当延误工期90天时,发包人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且承包人仍需按上述100000元/天标准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修改为”①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5000元/天。当延误工期90天时,发包人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且承包人仍需按上述5000元/天标准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
 
 
 
备注:
1、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有涉及到以上内容的均予以修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与本补充通知不符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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