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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18 数据编号: 3392608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广东鹤山市沙坪河排涝一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勘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山市沙坪河排涝一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已由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鹤发改资[2022]151号 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 除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外,其余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鹤山市沙坪河水利枢纽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项目的勘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对引水渠砼边坡进行修复,翼墙砼护面进行修复;对主泵房和防洪闸启闭室进行防渗处理;防洪闸启闭室内墙进行翻修;对出水暗涵进行加固维修;更换6扇拍门及相关配件;防洪闸门进行反腐、除锈处理;防洪闸卷启闭机进行维护保养;更换水泵及相关配套设备;水泵主电机更换为高压电机,厂用变压器更换新型变压器;对断路器、中控台等老旧落后电气设备进行更换、升级;新增一条10kv高压供电线路;完善排涝站计算机监控系统、自动化管理系统等。
建设地点: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沙坪镇。
项目估算总投资:5862.43万元,勘测、设计招标控制价为331.51万元(其中勘测费控制价151.98万元、设计费控制价171.03万元)。
勘测及设计服务期限: 60个日历天 (不含审批时间)。
3.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1) 工程勘察、测量、物探,出具工程勘察、测量及物探的技术成果;
(2) 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编制;(含概算修编)
(3) 施工图设计配合服务及后续服务工作(含设计变更)。
(4) 设计报审所需的技术文件和汇报材料编制。
工程质量要求:
(1)勘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并满足施工图设计技术及招标人的要求。
(2)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设计准则和相关规范要求,满足招标人的功能需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的审查。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鹤山市沙坪河排涝一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勘测设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 资质, /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两类资质:
(一)勘测资质: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②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二)设计资质: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城市防洪、灌溉排涝)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工结构)资格。
勘测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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