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市卷桥河湿地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二期)右岸及河道岸线湿地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卷桥河二路—-五龙三路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宜昌市卷桥河湿地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二期)右岸及河道岸线湿地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卷桥河二路---五龙三路段),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20]14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019-420504-78-01-017310),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护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鼎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宜昌市卷桥河湿地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二期)右岸及河道岸线湿地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卷桥河二路---五龙三路段)
2、建设地址:宜昌市点军区;
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宜昌市卷桥河湿地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二期)右岸及河道岸线湿地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卷桥河二路-五龙三路段),主要建设内容为园建工程、绿化工程、安装工程及配套设施等。
4、资金来源:市级财政资金;
5、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园建工程、绿化工程、安装工程及配套设施等。
6、工程质量要求: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合格等级标准(其中绿化工程苗木种植当季成活率达95%以上,未成活部分应及时补栽补种,苗木自通过验收一年后的成活率必须达到100%)。
8、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
9、履约期限:240日历天。
三、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具备中国风景园林学会核发的人才证书(项目负责人)或行业学会核发的园林绿化专业项目经理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人,且证书在有效期内。若提供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拟派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园林或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