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自治区级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勘察(测)设计设计招标公告
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自治区级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勘察(测)设计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E45020028210208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自治区级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勘察(测)设计 已由三江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三发改字【2023】1号〕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法人为三江侗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发展中心 ,招标人为三江侗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林溪镇冠洞村、平铺村(具体地点) 。
工程规模:修缮5座生态净水坝:清除沿线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违建房屋:清淤疏浚总长 3.5千米;治理河段总长 6.35 千米,新建生态左、右护岸总长共 2.4 千米,两岸步道共 1.71 千米,改造现有护岸 2.24 千米;建设视频监控系统,实现河流重点区域监控;开展遥感影像对比分析,辅助河流岸线管理;河道岸坡绿化种植及提升改造6.35千米;休闲广场铺装13048平方米;景观步道铺装(含汀步)1117平方米;防腐木铺装,停车场铺装,新建景观亭廊,改造、新建跨河(风雨桥)等。
服务期限:60 日历天,其中
(1)初步设计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报告(送审稿);
(2)招标设计阶段:在上级有关部门审查批复初步设计之日起30日内向招标人提交招标设计;
(3)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满足施工需要即可,具体时间在合同外另行商定;
(4)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工程施工中如有设计问题,从接到业主电话开始48小时内应赶到工作地现场处理。
招标范围:完成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自治区级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水利部分的初步设计阶段、招标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等阶段的勘察(测)设计,以及市政部分的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等阶段的勘察(测)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