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污水站处理药剂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污水站处理药剂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详见获取磋商文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3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TKX2022-N-089
项目名称: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污水站处理药剂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1.61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1.61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主要内容为向医院提供在合同有效期内的污水站消毒药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一年,接到供货通知后24小时内保质保量完成供货。(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产品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