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仙居县十七都坑等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公告
招标公告仙居县十七都坑等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备案登记号:仙工招字[2023]002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仙居县十七都坑等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经 仙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仙发改审批【2022】142号 文批复同意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 仙居县水利工程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仙居县鸿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的模式进行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实施的主要措施包括封育治理、护岸工程、拦沙堰工程、堤顶道路整修及村庄绿化美化等。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完善仙居县水土流失治理体系布局,改善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91km2,区域内现有植被质量得到有效改善,林草植被覆盖率有所提高,项目区水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封育治理、护岸工程、拦沙堰工程、堤顶道路整修及村庄绿化美化等。本项目共计实施封育治理工程3091.47hm2;护岸工程3715.13m,拦沙堰工程3座;堤顶道路整修1538.57m;村庄绿化美化4处。
工程概算总投资为2250.65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1950.84万元。
2.2 招标内容:
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招标。
招标范围:①工程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等;②工程采购,包括工程建设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等;③工程施工,包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土建施工、机电设备安装等;④生产准备,包括设备调试,联合试运行等;⑤工程验收,包括各阶段、各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⑥工程移交;⑦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⑧按合同约定对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信息(包括档案整理)等进行管理和控制。
注:上述承包范围仅是概括性的,不能视为是完整无缺,承包人有责任到现场踏勘,必须采取一切措施,务必使合同有关的工作能切实完满地执行,务求对所有施工工程的所有内容做到完全及满意,无论这些措施是否出现过或在合同中描述过,任何能从招标文件中合理地推断的工程,承包人皆须执行。此外承包人还须负责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环境清理、市容维护、交通、噪音、民扰调停及垃圾清理外运等工作。
2.3项目工期要求:
(1)设计周期要求:施工图送审稿要求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2)施工工期要求:施工工期为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响应以下
(1)的设计资质和
(2)的施工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土保持)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总承包企业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的网站截图证明(仅指浙江省省外企业,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2投标人的业绩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以单独或联合体牵头人身份)承接过单个合同范围内概算建安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的水利工程的工程总承包(epc)工作【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包括:①中标通知书及合同、②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复印件、③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项目规模、特性及投资的,同时提供项目业主证明文件。】。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