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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19 数据编号: 3394739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福建漳州漳浦县南浦乡乡村振兴提升改造一期综合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漳浦县南浦乡乡村振兴提升改造一期综合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浦县南浦乡乡村振兴提升改造一期综合整治工程已由(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浦发改审【2022】16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浦县南浦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由县财政投入及业主多渠道筹集解决,招标人为漳浦县南浦乡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市安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漳浦县南浦乡;
2.2.工程建设规模:
1、路灯工程:安装路灯446套,其中X515道路两侧安装路灯412 套、大坪村道路两侧安装路灯34套。
2、污水工程:兴巷村建设处理规模150t/d污水处理站一座,铺设 DN100-DN300HDPE缠绕增强污水管长7945米,检查井61座、油污隔离井225座。
3、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后坑村店招改造长700米。大坪村店 招改造长900米,拆除并恢复人行道长1100米、宽2米,整治空杂地12878平方米,整治水沟350米,新建照壁、宣传栏等设施。
4、 道路工程:巷道硬化总长3411米,红线宽3.5米。其中大坪村-环村路道路长860米,南浦村- 内坑新村至内坑旧社道路长800米, 兴巷村-蔡坑道路长426米,马苑村-下坂自然村道路(一)长130米, 马苑村-下坂自然村道路(二)长136米,马苑村-下坂主干道至旧水电道路长147米,马苑村- 旧小学至九尾山道路长370米,马苑村-过溪自然村环村道路长347米,马苑村-过溪自然村道路长195米。概算总投资2238万元,工程费用1949万元,本次招标预算审核价为18171451.09元(含暂列金额85万元、专业工程暂估价23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建设漳浦县南浦乡乡村振兴提升改造一期综合整治工程,包含路灯工程、污水工程、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道路工程及相关配套等。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预算审核书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市政公用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3000万元属于中型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同预算审核价18171451.09元(含暂列金额85万元、专业工程暂估价23万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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