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开封尉氏县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工程(EPC)-招标公告
尉氏县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工程(EPC)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尉氏县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工程(EPC)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 ,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尉氏县金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河南联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尉氏县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工程(EPC)
2.2 项目编号:JSGCGK-2023-007
2.3 项目总投资:35407.2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6372.00万元)
2.4 建设地点:尉氏县北二环路与滨河西路交叉口西南角
2.5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尉氏县中心城区面积约53.82公顷,以人民路为界,人民路以北城区面积约28.51公顷,人民路以南城区面积约25.32公顷,本次新建污水处理厂5万m³/d,配套污水管道约2.7千米,位于人民路以北。
污水处理工艺:
本工程一级污水处理选用:“粗格栅—提升泵房—细格栅—曝气沉砂池”工艺方案。
本工程二级污水深度处理选用:“改良型A2/O生化池——二沉池”工艺方案。
本工程三级污水深度处理选用:“加砂沉淀池—珊氮滤池—臭氧接触池—接触消毒”工艺方案。
污泥处理工艺:剩余污泥—污泥池—污泥脱水—污泥外运。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2个标段
第1标段:EPC工程总承包标段
第2标段:监理标段
2.7 招标范围:
第1标段: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施工图设计、地质勘察、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期间指导和现场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设备采购安装、施工、交(竣)工验收、协助业主单位办理相关手续、试运行、专业工程及设施移交、移交前维护、工程资料归档等工程内容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第2标段:本项目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2.8 计划工期:
第1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历天,包括勘察设计周期、采购周期和施工工期;
第2标段:同施工工期、保修期及缺陷责任期。
2.9 质量标准:
第1标段:
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及招标人的标准与要求,且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施工满足设计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设备采购及安装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要求。
第2标段: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1标段: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
(1)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3)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兼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2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至少包括养老保险,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
(2)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证书,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2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至少包括养老保险,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
3.4 财务要求:(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1)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况(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