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3-2025年度(2年)供水安装及零星抢维修工程施工外包(包3)(第二次)公告
招标公告2023-2025年度(2年)供水安装及零星抢维修工程施工外包(包3)(第二次)(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2025年度(2年)供水安装及零星抢维修工程施工外包(包3)(第二次)(项目名称),招标人为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址:沙坪坝区、北碚区;
2.2 项目名称:2023-2025年度(2年)供水安装及零星抢维修工程施工外包(包3)(第二次)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涉及区域为井口水厂、北碚水厂所辖范围内的工程项目;
2.4投资估算(不含甲供材料金额):年度投资约1200万元(两个年度金额预估为2400万元 ,每个年度1200万元),以年度实际结算为准,工程量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5招标范围:2023-2025年度(2年)供水安装及零星抢维修工程施工外包(包3)(第二次),具体施工外包范围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全费用清单“招标范围清单及招标单价限价”。
2.6合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备注:合同有效期内可承接并实施招标人派发的项目,超出合同有效期,招标人不再派发项目,同时未完工的工程需继续实施至竣工验收合格、完工结算并按约完整适当履行相应的缺陷责任、质保义务等所有合同义务。)
2.7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国家、行业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规程、文件等相关规定和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且一次性竣工验收合格。若不同标准和规范之间要求不一致的,以较高要求为准。缺陷责任期为2年(每个项目分别单独计算,以单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起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的营业执照;
3.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须提供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01月01日—投标截止日),累计修建dn100及以上供水管道工程6km及以上或累计安装户表工程10000户及以上(提供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