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9.5”泸定地震灾后重建磨西镇安置房(幸福新村)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磨西镇贡嘎大道市政道路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磨西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公告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9.5”泸定地震灾后重建磨西镇安置房(幸福新村)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磨西镇贡嘎大道市政道路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磨西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灾后恢复重建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9.5”泸定地震灾后重建磨西镇安置房(幸福新村)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磨西镇贡嘎大道市政道路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磨西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灾后恢复重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甘孜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孜州海螺沟景区发展改革与招商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甘发改[2022]743号、甘海管发改[2022]62号、甘海管发改[2022]6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泸定县磨西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住房重建专项资金、地方配套和群众自筹资金、业主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泸定县磨西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甘孜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孜州海螺沟景区发展改革与招商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甘发改[2022]743号、甘海管发改[2022]62号、甘海管发改[2022]6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9.5”泸定地震灾后重建磨西镇安置房(幸福新村)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泸定县磨西镇磨子沟村、大杉树村;磨西镇贡嘎大道市政道路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地点:泸定县磨西镇;磨西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地点:泸定县磨西镇。
2.2建设规模:
“9.5”泸定地震灾后重建磨西镇安置房(幸福新村)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规模:新建磨西镇大杉树村安置点,安置户数222户,安置房222套,安置人数816人,建筑面积35080平方米;新建磨西镇磨子沟村安置点,安置户数40户,安置房40套,安置人数130人,建筑面积6880平方米,框架结构。新建安置点配套道路、挡墙、污水处理、室外管线等附属设施。新建安置房及配套服务用房总建筑面积4840平方米。其中大杉树村安置房及配套服务用房建筑面积3020平方米,安置房11套,建筑面积1320平方米,配套服务用房面积1700平方米;磨子沟村安置房及配套服务用房建筑面积1820平方米,安置房6套,建筑面积720平方米,配套服务用房面积1100平方米。配套实施安置点场平土石方工程,新建场地铺装、绿地、路灯、室外管线等附属设施。总投资28872.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