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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20 数据编号: 339692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海安市城乡污水收集处理一体化工程海安市城乡污水收集处理一体化工程城北污水厂扩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海安市城乡污水收集处理一体化工程城北污水厂扩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城乡污水收集处理一体化工程已由海安市行政审批局以海行审投资〔2022〕11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城北污水厂扩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地点:海安市境内
2.1.2工程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12000万元,总处理量为4.9万m3/d。一期已建工程已经运行,二期工程需与一期工程实现无缝衔接,整个项目(包含一期已建工程、二期工程)所有设备的需进行整体调试、试运行;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9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274日历天(含调试期);交工验收后通水试运行3个月,2023年11月30日前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招标人运行。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
2.1.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且符合《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4?2002)的要求;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中心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标准以及施工图说明及其他相关规范要求。
2.1.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道路、雨污水、水解酸化池、生化池、二沉池、混凝沉淀池、加药间、变配电间及备品备件间、叠螺机房、加药系统,鼓风机房及配电间,浓缩池、匀质池等全部内容的施工和所有机械、电气、仪表、控制、自动化设备、部分工艺管道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以及一期已建工程和二期工程所有设备的整体调试、试运行,还包括涉及所有设备和附属仪器、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技术资料和现场服务等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本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内。
注:本工程投标人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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