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万安县良口河河流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23-01-19】万安县良口河河流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不见面开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万安县良口河河流整治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万安县涧田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万安县涧田乡。
2.2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2月27日,计划完工日期:2023年8月25日(最终以签定合同时间为准)。
2.3 招标范围:对万安县良口河涧田乡1.5km河段实施综合整治,使良口河涧田乡段河道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湖库水质标准,实现“河畅、水清、岸绿、生态、宜居”的治理目标。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水质改善工程、生态修复工程,具体如下 :
(1)水质改善工程①对涧田乡集镇段1.5km河道岸线进行清表,约30000㎡;对河床局部淤积的沙丘进行疏挖,约3225m3;②建设人工湿地,对涧田乡污水处理站尾水进行水质提升,削减入河污染物。
(2)生态修复工程①对河道两岸裸露土地进行覆绿,建设河滨缓冲带30000㎡;对地表径流中的污染物及泥沙进行拦截和净化。②对1.5km河道进行水生态构建,水深大于0.5m的区域栽种沉水植物,栽种面积约12900㎡;治理河段投放底栖动物815kg。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招标金额5670492.21元。
2.5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建造师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省施工企业,如省厅已经颁发有关取消“安全员”岗位证书的文件,此次投标单位需提供经年检合格有效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需附上盖有省厅公章的关于取消“安全员”岗位证书的厅发文件或官网截图,并且要提供详细查询截图。)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