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枣庄市凤凰绿道片区生态综合治理提升(一期)ppp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公告)项目概况
山东省枣庄市凤凰绿道片区生态综合治理提升(一期)ppp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zaozhu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并进行报名,并于2023年2月2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项目基本情况
1.1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400000202202000286
1.2项目名称:山东省枣庄市凤凰绿道片区生态综合治理提升(一期)ppp项目。
1.3项目总投资:根据本项目可研报告,项目总投资为196,775.46万元(投资预算最终以财政评审结果为准)。其中工程费用165,151.5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9,818.78万元,基本预备费4,150.28万元,建设期利息7,516.3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138.44万元。
1.4最高限价:
(1)静态建设成本(指经枣庄市政府投资评审部门或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评审确认的,不含融资利息、铺底流动资金的项目总投资)结算综合费率≤100%;
(2)融资成本≤基期lpr(招标公告发布之时5年期以上lpr值)上浮20%;
(3)可用性综合投资回报率≤6.80%;
(4)运营合理利润率≤6.80%;
(5)运营期第一年运营成本≤2501.85万元;
(6)使用者付费金额逐年实现率≥100%。
1.5项目内容: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分为三个方面,分别为:绿色廊道系统及配套基础和公服设施;生态修复提升工程;产业配套和智慧基础设施项目。枣庄市人民政府于2022年4月7日以枣政复【2022】15号文件授权枣庄市林业和绿化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
1.6运作模式:bot。
1.7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1.8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25年,其中建设期为2年,运营维护期为23年。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允许未参加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供应商)参与竞争并进行资格后审。
2.1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1.6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系独立的市场主体;
2.1.7财务要求:不得存在近三年资产负债率高于85%或近两年有连续亏损的情形(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80%的投融资能力(提供自有资金证明或企业授信额度证明或企业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本项目进行融资的贷款意向书);
2.1.8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网站中查询“近三年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近三年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