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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20 数据编号: 3397214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江苏镇江市丁卯谏壁污水互通管工程(工程检测)招标公告

丁卯谏壁污水互通管工程(工程检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本招标项目丁卯谏壁污水互通管工程(工程检测)(标段名称)已由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镇发改投资发【2022】23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江市给排水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二、镇江市华辰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镇江市京口区、镇江新区 
2、工程规模: 检测费控制价110万元 
3、服务期限:与施工工期同步 
4、检测服务质量: 合格,满足国家现行技术规范要求 
5、招标控制价:检测费控制价110万元。
四、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和备案检测)等
     每位投标人可参与上述最多   1个标段的投标。
五、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规定的资质条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质量 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和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证书核定项目必须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市政 工程检测。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和高级工程师职称。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检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3年的;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按照镇政建[2012]239号文件要求,外市检测机构在镇江市行政区域内承揽检测业务,应在开标前携带有关资料到镇江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备案手续,未办理备案手续的外市检测机构禁止在镇江市行政区域内承揽检测业务。投标时外市检测机构未提供备案材料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7、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 。注:投标保证金允许多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正文附件。
六、本工程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评标办法总分为100分,其中投标报价46分,项目人员配备15分,业绩4分,企业资信及能力5分,检测方案30分。以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当得分最高者有2家及以上时,以报价低者排序在先;当报价低者有2家及以上时,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计算过程及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面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6.1、投标报价(46分)
以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基本分36分,每下降1%加0.5分,最多加10分,不足按插入法计算。小微企业参与投标的,评标时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4%作为其价格分。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本项目对应的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6.2、项目人员配备(15分)
(1)、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提供职称证书及岗位合格证原 件扫描件)
(2)、拟派项目组检测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 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的,每一个得2分,满分6分。(提供岗位合格证原件 扫描件)
(3)、拟派项目组检测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每一个得2 分,最高得6分。(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
注:需提供上述人员证书原件扫描件及近3个月社保证明(退休人员再聘需提供聘用合同原件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6.3、业绩(4分)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具有市政工程质量检测业绩的,每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
6.4、企业资信及能力(5分)
(1)企业通过 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通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得1分,通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得1分,最高3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2)2020年以来企业参加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或中国实验室合格评定委员会(CNAS)组织的能力验证,每提供一份合格的能力验证报告得 0.5分,最高得2分(须提供能力验证报告或比对结果公示文件)。
6.5、检测方案(30分)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检测方案按照以下评审要点独立评审打分,检测方案统计得 分时,在检测方案评标委员会成员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
(1)检测依据、工作目标和工作程序;(5分)
(2)检测质量控制措施;(7分)
(3)检测安全控制措施;(7分)
(4)检测组织实施管理;(7分)
(5)检测服务响应时间;(4分)
备注:本评标办法中评分的加分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不予计分。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1月20日00:00至2023年1月31日24:00  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http://ggzy.zhenjiang.gov.cn/TPBidder/,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105 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
八、其他
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异议与投诉: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通过“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上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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