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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21 数据编号: 339770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重庆市三峡库区水利防灾物资调度中心工程EPC总承包公告


重庆市三峡库区水利防灾物资调度中心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三峡库区水利防灾物资调度中心工程已由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渝发改振兴〔2022〕122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和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为 100% ,招标人为重庆市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丰都县水天坪工业园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包括水利防灾物资仓库工程、配套服务用房工程、室外工程以及专业设备工程等。项目占地面积2668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499平方米。其中库房7833平方米,配套服务用房1023平方米,设备用房629平方米,门岗用房14平方米,配套建设室外训练场、物料堆场、大型设备维修区、道路、绿化、停车场等。
2.3 三峡库区水利防灾物资调度中心工程总投资额:5458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价:4669万元。
2.4 招标范围:①勘察设计主要范围:根据初步设计的工作内容完成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包括完成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全部勘察工作配合、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货架设计、bim、装配式设计、海绵城市、绿建、智能化、泛光、标识牌等所有专项设计和所需要的二次深化设计等)以及工程施工现场设计代表服务及后期服务(含所有设计变更),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图备案审查、施工许可手续办理, 以及招标人要求增加的其它工作。
②施工范围:按照招标人审核确认的施工图,完成施工图所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部分、建筑电气、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消防、节能与绿色建筑、海绵城市、智能化、专业设备安装等内容,以及完工阶段、调试阶段、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整改工作)。
③采购范围:完成项目建设所需的所有专业设备、材料的采购及安装(包含但不限于第六章发包人要求中,招标人所要求的全部内容)。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42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如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由承包人提出申请,发包人审核同意后,工期相应顺延),缺陷责任期24个月(自竣工验收通过之日开始计算)。
其中: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自设计任务书送达之日开始计算);其他服务10日历天;
施工工期:390日历天(自开工令签发之日开始计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项的资质条件要求:
①勘察须满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资格条件要求:
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设计须满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资格条件要求: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施工须满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资格条件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r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满足相应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2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即负责施工的单位不得超过1家,负责勘察设计的单位不得超过1家,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3.2.3投标人联合体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 同时明确各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
3.2.4除了联合体协议书、招标文件中特别明确需要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签字、盖章的资料外,其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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