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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22 数据编号: 339804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新疆喀什地区泽普县2023年污水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公告

喀什地区泽普县2023年污水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 65312423012000071001)
 
 
一、招标条件
本 喀什地区泽普县2023年污水提升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编号:65312423012000071001)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地方政府专项债,其他,招标人为泽普县金胡杨城市公共设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
2.项目规模: 新建排水管网220公里及完成附属配套设施建设。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312423012000071001001
标段(包)名称: 喀什地区泽普县2023年污水提升改造项目
招标范围: 新建排水管网220公里及完成附属配套设施建设。本次工程合格的设计成果文件(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等)、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施工投标单位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且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2)设计单位需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3)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企业及人员信息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通过。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含)以上或者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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