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服务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3-1-29 数据编号: 3402757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上海市浦东新区水文水资源管理事务中心2023年浦东新区河湖水质跟踪监测二采购招标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上海市浦东新区水文水资源管理事务中心2023年浦东新区河湖水质跟踪监测二采购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0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M-00-20230129-1020
项目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水文水资源管理事务中心2023年浦东新区河湖水质跟踪监测二采购招标项目
预算编号: 1522-W14201 
预算金额(元): 742224元(国库资金:742224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742224.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 2023年浦东新区河湖水质跟踪监测二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42224.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上海市浦东新区水文水资源管理事务中心(以下简称浦东水文中心)负责开展新区河湖水质监测,具体检验工作由中心实验室落实。
2023年市区镇管河湖、国考河道、“三查三访”问题河湖、突发性应急监测、进出水支河口水质监测均委托第三方进行监测。 

合同履约期限: 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支持科学进步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投标服务提供商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本招标文件中所称的中小微企业的含义均与此相同),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20〕46号附1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正本);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正本),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