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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30 数据编号: 340422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新疆关于阿瓦提县塔木托拉克镇拉帕村人环境整治(污水处理)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阿瓦提县塔木托拉克镇拉帕村人环境整治(污水处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15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WT-JZXCS-20230011 
  项目名称:阿瓦提县塔木托拉克镇拉帕村人环境整治(污水处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235552.6  
  最高限价(元):4235552.6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阿瓦提县塔木托拉克镇拉帕村人环境整治(污水处理)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4235552.6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新建无害化污水处理管网9公里及检查井配套附属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工期:125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投标产品为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照明产品、电视机、电热水器、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大类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必须为国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上传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上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有效经年检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投标企业须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或新疆工程建设云下载审核通过的信息报送册;
(4)项目负责人需满足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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