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海曙区龙观乡2022年“梅花”台风水毁石鼓门水库修复工程选取公告
·项目编号: LG-GC(2023)-006
·项目条件
本项目(海曙区龙观乡2022年“梅花”台风水毁石鼓门水库修复工程)已具备发包条件,发包方为宁波市海曙区龙观乡人民政府,现邀请海曙区限额以下工程交易系统参选库内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
·参选条件
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 三级 及以上
人员要求:项目经理要求二级建造师 - 水利水电工程 及以上
其他要求:
1、履约保证金:合同价款的2%。
2、付款方式:开工令发出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工程量完成50%支付至合同总价的4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工程款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经规范审计且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审定结算价的98.5%,留结算价1.5%作为质量保修金(不计息)。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视保修情况退还余款。
·项目概况与实施内容
建设地点:海曙区龙观乡
建设规模:海曙区龙观乡2022年“梅花”台风水毁石鼓门水库修复工程,涉及石鼓门水库水文观测房修复。主要工作内容:拆除现有掏空平台基础、拆除观测房、拆除斜拉式水位观测台,原址恢复平台,包括修复挡墙26.9m,青石栏杆26.7m,铺设芝麻灰花岗岩75.5㎡。